您在這裡

詞:陽光法案 (注音:ㄧㄤˊ ㄍㄨㄤ ㄈㄚˇ ㄢˋ)

詞:陽光法案

《國語辭典》中詞語“陽光法案”注音為ㄧㄤˊ ㄍㄨㄤ ㄈㄚˇ ㄢˋ,拼音為yáng guāng fǎ àn,意思是對於某些易生金錢、權力等弊端的政治情事,提請立法機關作公開規範的法律案。如利益團體遊說法、操守法、政治獻金法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。
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字詞號: 617200007
  • 字詞名: 陽光法案
  • 注音一式: ㄧㄤˊ ㄍㄨㄤ ㄈㄚˇ ㄢˋ

  • 漢語拼音: yáng guāng fǎ àn
"陽光法案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對於某些易生金錢、權力等弊端的政治情事,提請立法機關作公開規範的法律案。如利益團體遊說法、操守法、政治獻金法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。
  • 來自《國語辭典》的講解:
"陽光法案"的擴展信息
用戶留言

暫無留言

請輸入您的名稱,自動過濾HTML標簽,請不要帶鏈接。
如果需要網站管理員與您聯係,請輸入您的郵箱,此郵箱不會被其他用戶看到。
請輸入留言内容,自動過濾HTML標簽,請不要帶鏈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