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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:宣判 (注音:ㄒㄩㄢ ㄆㄢˋ)

詞:宣判

《國語辭典》中詞語“宣判”注音為ㄒㄩㄢ ㄆㄢˋ,拼音為xuān pàn,意思是法院在案件審理終結後,宣告對案件的判決。例:由於罪證不足,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開釋。
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字詞號: 415600003
  • 字詞名: 宣判
  • 注音一式: ㄒㄩㄢ ㄆㄢˋ

  • 漢語拼音: xuān pàn
"宣判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法院在案件審理終結後,宣告對案件的判決。例:由於罪證不足,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開釋。
  • 來自《國語辭典》的講解:
"宣判"的擴展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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