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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:十二項建設
《國語辭典》中詞語“十二項建設”注音為ㄕˊ ㄦˋ ㄒㄧㄤˋ ㄐㄧㄢˋ ㄕㄜˋ,拼音為shí èr xiàng jiàn shè,意思是政府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提出的國家建設項目,包括:一、整建國中與國小教育設施;二、整建遊憩系統、都會公園及體育設施;三、充實省、縣、鄉鎮及社區文化之軟硬體設施;四...
- 字詞屬性: 詞組
- 字詞號: 4898000132
- 字詞名: 十二項建設
- 注音一式: ㄕˊ ㄦˋ ㄒㄧㄤˋ ㄐㄧㄢˋ ㄕㄜˋ
- 漢語拼音: shí èr xiàng jiàn shè
- 釋義及組詞: 政府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提出的國家建設項目,包括:一、整建國中與國小教育設施;二、整建遊憩系統、都會公園及體育設施;三、充實省、縣、鄉鎮及社區文化之軟硬體設施;四、新市鎮開發與國宅興建;五、改進公共運輸、生活圈道路系統及全面興建停車場;六、建設工商綜合區;七、加速興建垃圾焚化爐及衛生掩埋場;八、加速開發管理水資源;九、高速鐵路建設;十、高雄市捷運系統,臺中及臺南鐵路地下化;十一、第二高速公路及東西向快速道路;十二、規劃中部橫貫快速公路。 來自《國語辭典》的講解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