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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:公地放領
《國語辭典》中詞語“公地放領”注音為ㄍㄨㄥ ㄉㄧˋ ㄈㄤˋ ㄌㄧㄥˇ,拼音為gōng dì fàng lǐng,意思是自民國四十年起,政府將公有耕地優先由承租公地的現耕農承領的政策。放領面積,每戶不超過水田二甲或旱田四甲。公地承領人在規定期限內,繳清地價後就取得土地所有權。民國...
- 字詞屬性: 詞組
- 字詞號: 2472000181
- 字詞名: 公地放領
- 注音一式: ㄍㄨㄥ ㄉㄧˋ ㄈㄤˋ ㄌㄧㄥˇ
- 漢語拼音: gōng dì fàng lǐng
- 釋義及組詞: 自民國四十年起,政府將公有耕地優先由承租公地的現耕農承領的政策。放領面積,每戶不超過水田二甲或旱田四甲。公地承領人在規定期限內,繳清地價後就取得土地所有權。民國六十六年起已停止辦理。 來自《國語辭典》的講解: